尊嚴 Dignitas
「尊嚴」是瑞⼠的「協助⾃殺」機構,與安樂死不同,協助⾃殺要求在結束⽣命的⾏為中,需有另外⼀⼈協助,且另⼀⼈也清楚⾃殺者的身亡意圖,但最重要的是,⾃殺的⾏為必須由委託者「親⾃執⾏」。以尊嚴為例,委託者需申請會員、提供疾病末期病例,或證明其症狀為難以承受之失 能,再經醫師和尊嚴機構嚴密審核後,委託者需到瑞⼠親⾃⾯談,透過諮商後確認委 託者是⾃願⾃殺,才能得到暫時綠燈通⾏。得到通⾏的委託者若確定實施協助⾃殺,尊嚴便會提供致命劑量的「戊巴比妥鈉」混 於⽔中,待委託者「親⾃服⽤」後便會在睡夢中安詳身亡,協助⾃殺的最低要求,便 是委託者必須有「能⾃我完成⾃殺程序」的基本⾏為能⼒及⾃我意志。





